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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和中,将家于义兴,置一别墅,用缗钱二百千。既半授之矣,泰游吴兴郡,约回日当诣所止。居两月,泰回,停舟徒步,复以余资授之,俾其人他徙。于时睹一老妪,长恸数声。泰惊悸,召诘之,妪曰:“老妇尝事翁姑于此,子孙不肖,为他人所有,故悲耳。”泰怃然久之,因绐曰:“吾适得京书,已别除官,不可住此,所居且命尔子掌之。”言讫,解维而逝,不复返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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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僖宗中和年间,孙泰计划在义兴安家,买了一座别墅,得用两百贯钱。付了一半钱后,孙泰就前往吴兴郡游览,约定回来后就到新买的别墅去。过了两个月,孙泰回来,停船步行,又把其余的购房款交给房主,让他搬迁到别处。在这个时候,孙泰看到一个老妇人痛哭了好几声。孙泰听了心里惊悸,就把她叫过来问话。老妇人说:“我曾经在这里侍奉过公婆,子孙不成材,别墅成了别人的了,所以我才伤心。”孙泰怅然失意了很久,就哄她说:“我刚好收到中央政府的公文,已经给我另外任命了官职,不能住在这里了,这个地方先让你的儿子掌管吧。”说完,孙泰就解开船绳坐船离去,不再回来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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